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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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全储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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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安〔2017〕31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单位、中农成都公司: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川府发〔201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供销社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宣传,领会《通知》精神。新年伊始,省政府就出台《通知》,要求对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充分说明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供销社要立即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把《通知》精神传递到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细化职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各级供销社要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形式,把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名领导,每一名员工,供销社机关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社属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全省系统安全和谐稳定,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落实。各级供销社要把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的重要方面,要对本级社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供销社进行督促检查,要将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的做法通过四川合作经济网进行工作交流,确保《通知》精神落地落实。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川府发〔2017〕6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13日